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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

    一 、考试报名

  1、报考条件

  根据《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》(赣人发[2005]10号) 文件规定,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报名参加考试:

  (1)获博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称2年以上。
  (2)获大学本科以上(含)学历或学士以上(含)学位后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称5年以上。
  (3)大学专科毕业后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称满7年以上,期间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。
  (4)1970年以前毕生的大学专科毕业生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称满5年以上。
  (5)1984年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,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8年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称满7年以上。
  (6)不具备规定学历(学位)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称5年以上;或者具备规定学历(学位),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
  师职称3年以上者,在受聘期间,如其业绩和论文、论著条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(详见赣人发[2005]10号文)也可报考。
  (7)国家行政机关从事会计及会计管理工作的公务员符合上述1—6条的学历、资历条件,但未受聘,此次也可报考。
  (8)今年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资历和业绩终算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。

  2、报名时间:2006年5月29—5月31日。

  3、报名地点: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(红谷大厦B座1719房间)。

  4、报名方式:(1)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填写《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》,并由所在单位签章;(2)提供学历、会计师资格、职称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(3)报考人员须带好一寸免冠同底布纹照片3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4)经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审核。

  二、考试方式

  1、考试科目: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。考试时间为210分钟,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。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、财务、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、政策法规,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、

  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。

  2、考试时间:2006年9月3日8:30—12:00.

  3、考试地点:设在南昌市区。

  4、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,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

  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,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;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,由省会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,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审工作中有效。

  三、考试报名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,收费标准为:100元/人。

  四、准考证领取

  准考证领取时间:2006年8月14日—2006年9月2日。领取地点: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(与报名地点同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昌市财政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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