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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

    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和江西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赣人字{2006}98号)的精神要求,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 组织管理

  按照人事部、财政部的统一要求,我省的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,在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的领导下,由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室(简称“省会考办”)组织实施。

  二、考试工作

  (一)报名

  1、报名条件:凡符合《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》(赣人发[2005]10号)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(含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)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。(赣人发[2005]10号文件可在“江西省人事厅”网查询)

  2、报名时间:2006年5月29日—6月1日。

  3、报名地点:新余市只设一个报名点即市人事局职称科(竹山路市人才市场楼上)

  4、报名方式:报考人员须到报名点领取《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》填写好,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签章,带好毕业证和称职证书及相片,经市人事和财政部门审核。

  (二)考试

  1、考试科目: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。考试时间为210分钟,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。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、财务、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、政策法规,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、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。

  2、考试时间:2006年9月3日8:30—12:00 
    
    3、考试地点:设在南昌市区。

  4、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。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,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;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,由省会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,该证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审工作中有效。

  (三)考试报名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。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余市财政局会计科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6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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